温州追债公司谈一谈债务纠纷案件应提供哪些证据
(一)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
1.能够证明被告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借条等。
2.证明其已履行义务且被告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的证据。如果款项是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支付给被告,且到期后被告仍未归还,最好提供一名与债权和债务人无关的证人;
3.如果有担保人或介绍人,您必须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单位担保的,必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4.就被告未能履行其义务的原因提供证据。
(二)被告主要提供能够证明债务已经履行或者变更、注销的证据材料。
如果提供的材料是伪造或欺骗性的,他们将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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