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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清债公司浅谈债权人如何正确处理抵押物

来源: 2022/12/29 21:20:15      点击:
债权人如何正确处理抵押物

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债权人怎样正确处理抵押物,要依据债务人是否有债务违约而定,具体可以查看担保法的规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七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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